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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贷险两年前已改为“自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5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侯锦阳)

  前天下午,中消协邀请多方专家召开“商品房销售模式研讨会”,作为“失信、欺诈万恶之源”的现有期房预售形式遭到了与会各方专家的一致声讨。

  焦点1:期房销售存在9大风险

  综合各方专家的观点,消费者购买期房存在9大风险:商品房质量风险、面积变更风险、虚假宣传风险、规划变更风险、定金风险、产权风险、售房欺诈风险、合同无效风险、延期交房风险。

  焦点2:提前还贷不应收取违约金

  一直被认为是信誉良好的“提前还房贷”行为在银行却遭到了警告。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提前还贷是否构成违约主要看合同约定,而目前多数合同中并无此项约定,因此银行之后单方面收取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焦点3:保险费和律师费应取消

  中消协和与会专家还建议,取消不合理的房贷强制保险,修改完善现行房贷保险制度。房贷风险应该由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共同承担。

  昨天,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涉及个人住房贷款的险种有两个,即贷款偿还险和抵押物险。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所有的险种都应该是自愿的。因此,南京的各家银行自从2003年10月份起就由原来的强制投保,改为原则上自愿投保了。

  建设部:住房维修金最低按造价5%缴纳

  建设部网站最近发布消息,建设部、财政部拟订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以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建设部。业主首次缴存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照房改成本价的2%计算缴存。售房单位缴存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一次性计算缴存。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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