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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出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9:05 南方日报

  本报讯根据有关规定,自2005年上半年起,广东省录用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务员实行省级统一招考和审批制度。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务员的考生,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笔试时需加考专业科目——法律基础知识,加考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面试及后续的考录程序。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人事厅组织部分法学教学及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编写了《法律基础知识》一书,作为专业科目考试参考用书,近日已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附有考试大纲和模拟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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