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夫妻离婚生纠纷人工授精孩子谁抚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9:08 沈阳晚报

  新华社南昌10月20日电原本是一场普通的离婚官司,却因为夫妻双方争夺的孩子是人工授精而生的,使得这场官司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胡清与刘艳结婚一年多却一直怀不上孩子。经双方协商,决定进行人工授精,后生下一个儿子。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两人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感情恶化。最终,刘艳诉至南昌东湖区法院要求与胡清离婚。经调解,双方同意离婚,但双方均要求抚养孩

子。

  南昌东湖区法院近日审理后认为,胡清相对学历较高,且与父母在市内居住,有利于孩子今后的成长、发展。同时,根据《婚姻家庭法》相关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或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考虑。”

  这起案件中,因男方无生育能力,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人工授精所生的孩子应视为婚生子女,推定确认男方就是孩子的生父。法院遂判决孩子归男方抚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大 中 小】【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