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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药监局为消费者支招批准文号辨药品真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2:36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赵汇)针对药品、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的情况,10月19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对如何识别药品为消费者支招。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出厂时,必须标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新的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试)字+字母+8位数字”。其中“准”字代表国家批准生产的药品,“试”字代表国家批准试生产的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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