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照片贬损开发商 业主被判侵权赔偿五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4: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1日电据京华时报报道,朝阳区佳兴园小区业主李先生将水面漂浮着死耗子、马桶盖的水塔照片发到网络论坛上,质疑小区水源卫生。开发商首佳兴房地产公司状告李先生侵犯名誉权。20日,东城法院认定李先生侵权,判决他在论坛上发表致歉声明三次,并赔偿名誉损失5000元。 法院认为,李先生找来的证人都是小区业主,与他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不能认定图片 真实反映了小区自备井供水情况。拿这些图片和言论在网上传播,使首佳兴公司名誉受到贬损,因此李先生构成侵权。判决后,首佳兴公司表示满意。李先生则表示要上诉。(郭晓明、祝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