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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墙倒塌“活埋”两名装卸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2: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易)装卸工在装卸完货物后倚着墙根休息,不幸被坍塌的院墙砸死,家属认为死者是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单位却认为是租来的大吊车倒车时操作不当撞倒了院墙,责任在于吊车司机,双方为此各执一词。

  昨天,家住江苏句容市的刘某向本报025-84629110反映,他的父亲今年65岁,在句容一城建公司专门卸装钢模,至今已有7年。今年1月的一个上午,刘某的父亲在公司装完一

车钢模后,便和工友靠在仓库院墙的墙根底下休息,院墙的另一边,一辆大吊车正在倒车,突然一阵“轰隆”的响声,刘某父亲和工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埋在突然倒下的院墙中。工友立即将受伤两人送往句容市人民医院救治,途中,刘某的父亲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另一名工友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刘某透露,事后他曾经到现场去过,发现倒塌的院墙已经重新垒砌起来,但是院墙下面是空心的,现场一些工友告诉他,院墙的门灯不结实,已经出过好几次事情了。“公司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刘某在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找到了父亲工作的单位,要求单位进行赔偿。经过多次交涉,单位认为事发当天吊车是公司租来的,吊车在倒车时操作不慎碰到了院墙门灯,最后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责任在于吊车驾驶员,与公司无关。

  昨天,江苏南京金三联律师事务所耿律师通过法律求助热线025-84548296告诉记者,刘先生的父亲在公司已经工作了7年,这在法律上就和该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为此,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有权享受工伤待遇。其次,若导致刘先生父亲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吊车撞倒围墙,刘先生可同时向该吊车的所有人和操作人员要求赔偿,这在法律上是会得到支持的。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23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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