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是谁“动”了他们的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2: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绝无仅有的烫金地段,认定观前;首稀一品的全装修办公大楼,落定观前;地段决定一切,观前成就未来;抢占观前一袭之地,寸土寸金荣耀办公;当代儒商显赫疆界,智慧以新的气质群英会聚。”这一段“霸气”的文字,是写在苏州观前商业街吴商会馆的广告宣传资料上。这一段文字,让准备投资房产或经商的人士蠢蠢欲动,最终,33位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纳其名下。但一年后的今天,33位业主接到了一张来自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因某银行与同源置业有限公司发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院将对吴商会馆的房产和土地

使用权进行拍卖。这一告示公布后,33位业主开始不安,生怕自己的房子被拍卖的同时也开始质疑,谁动了我的房产?而在这起纠纷的背后,则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银行在这一事件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它在监管上是否已经到位?

  起因:诱人宣传使33人成业主

  2004年8月份左右,苏州的一些广告上发布了这样一则消息:“吴商会馆,百年尊容百万拥有;TOP观前办公,荣耀不可复制。”这则广告不仅出现在宣传纸上,也出现在苏州街头的公交车身上。它所宣传的是位于苏州市宫巷、蔡汇河头南口一处名叫吴商会馆的房产。在这一黄金地段,房产的价格也达到了“黄金价”,每平方米的均价在8000至9000元之间。虽然价格昂贵,但仍有不少人想将其纳入自己的名下,张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张先生是一位工薪阶层,2004年8月份的一天早上,当他打开报箱取出报纸时发现,在报纸的中间夹了一张宣传纸,内容为一处名叫吴商会馆的房产即将开盘,里边的宣传词很诱人,如“成套办公,一步到位轻松入住,现代理念结合吴文化儒雅底蕴,高房率、专业人性化设计”等等。看到这一连串的诱人词语后,张先生开始有点心动,但这毕竟是一笔不小的投入,于是,他经过一段时间的前期调查,发现此楼盘并没有任何违规的地方,并且也有相关银行为其做后盾。2004年9月份,吴商会馆开盘,张先生通过银行贷款28万,非常顺利地第一个买下了三楼一套60多万的房子。

  一纸通告让房主们寝食难安

  张先生称,买这套房子的时候一切手续都很顺利,开发商也答应在不久的将来,将房产证等相关证明一并办好后再通知其来拿,没想到在等待的过程中,等来的却是法院的一张通告。他告诉记者,2005年10月25日,吴商会馆的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告知,吴商会馆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贴了一张公告,内容涉及经济纠纷,请他于明天来会馆商谈。26日早上,当张先生来到吴商会馆后才发现,有十多位业主已经到来,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33位业主陆续来到。

  据了解,吴商会馆的开发商为苏州工业园区同源置业有限公司,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栏上,写着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建材、五金交电化工、电器机械、汽车配件等,吴商会馆只是它其中的一项,共46套房子,目前已经出售33套,且都在3至5层。在2004年9月份销售之前,曾被上海和本地法院查封过三次。当法院的那张公告公示后,33位业主在惊讶中要求,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是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所取得的,现在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对吴商会馆的房产和土地进行拍卖,不要损害33户业主的房产所有权,即不能将33户业主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也一并纳入拍卖,自己的房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业主代表也质疑,既然这处楼盘有问题,为何银行方面在当时却给予支持,银行的审查理应更严格,现在出了这样的事,为何当时没人监管?如果不是银行方面,那么又是谁动了我们33户业主、房价款总额高达3600万余元的房产?目前,33位业主都在不安和焦虑中度过每一天。

  律师:业主利益应受法律保护

  3600万元的房款总价,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对于这起因借款合同纠纷而导致将吴商会馆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一事,苏州海侨律师事务所某律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表示,从法律上说,吴商会馆的33位业主与同源置业已经形成合同关系,买卖已成事实,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均真实有效。另外,33位业主是案外人,并不是案件中的当事人,所以他们所善意取得的房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对于银行这一头的贷款问题,该律师称,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就应该履行相应审核义务,他在审查后发放了贷款说明这一流程并无瑕疵。现在出现的问题,是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就已经存在,所以与33位业主并没有关系。说明白点,如果有问题也是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审核上存在问题。

  在这件事情上,作为房产商的同源置业又是如何认为的?昨日,记者致电该公司,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又致电吴商会馆的一位项目经理,该人士表示自己并非项目经理,也不知道吴商会馆,以记者打错电话为由拒绝采访。但从业主代表处得到证实,此人确实为吴商会馆的项目负责人。

  专家:银行监管存在体制缺陷

  据了解,同源置业分别在苏州两家银行贷款4000多万元,拖欠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工程款2000万元,对于这起高额的经济纠纷,曾经给予贷款的一家银行表示,这是商业机密,目前不能透露,一旦有新的情况发生,将会及时通知本报。苏州另一家银行的专业人士针对此事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称,这件事情可能会让贷款的银行也遭受一定的损失。该人士表示,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会有信用评级,这主要是看公司或个人的实力,如果是公司贷款,还要联合工商局、招商局等进行进一步审核。信用评级也分等级,最高也就是信用最好的为“AAA”级,其次为“BBB”级,这两个级别相对应来说在还贷款上有很好的信誉,接下来为“CCC”级,在这一级别的说明其资产没到位,在贷款上次于前面两个级别,剩下来“DDD”、“EEE”级,则表示信誉不过关,这种做法也是为了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性。

  苏州科技学院从事经济研究的一专业人士指出,在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银行在信誉审核上仍存在不足,银行的监管体制也存在缺陷。他称,这件事情只是一个缩影,其他银行也普遍存在。

  按规定,银行应对贷款的流向进行监督,在2004年的时候,这家公司就被法院封过,但却一直未被发现,这表明我国银行监管体系存在缺陷。目前的银行监管体制是以银监会对各银行一级法人的监管为主体的,尽管银监会也有省市级分支机构负责监管,但这种监管体制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核算、管理和分配、考核机制是不甚配套的。而且,不论各地经济金融的发展规模和发达程度如何,银行监管分支机构的设立都实行一刀切,难免使得经济金融相对发达地区的银行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力度显得力不从心。

  另外,此专业人士还指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缺位,也是造成目前这一局面的原因。因为随着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和企业集团的大量出现,企业融资渠道和方式呈现多元化的格局,这就要求各金融监管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在这起事件中,企业法人代表所控制的企业就涉及到商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而相对应的是,银行、证券监管方面没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金融机构之间缺少信息共享机制,以致金融机构各自为政、盲目竞争,最终使得一些企业有机可乘、有空可钻。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23日第二十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