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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宣传新妇女保障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2: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澜通讯员江晓敏)为了配合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施行,扬州市维扬区司法局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到了家喻户晓。

  据了解,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维扬区司法局将新妇女权益保障法列入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和区普法骨干学习宣传计划,他们还将组织专题普法骨干培训班,发放编印的法律专题——《普法园地》。同时进行实地

调研,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根据妇女的年龄和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

  这次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从法律救助、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一系列的措施和角度进行修改的,维扬区司法局以此为重点,将新法上墙、上报,设立宣传咨询台,组织乡村、社区普法宣传队伍等活动。该局徐家安局长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妇女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旧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从1992年开始颁布施行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宣传新法就是让妇女们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正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23日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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