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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女儿被判“常回家看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3:51 现代快报

  快报徐州电(通讯员刘秋苏记者邢志刚)有一首歌叫做“常回家看看”,为子女者应该常回家看看老人。如果他们不这么做怎么办?近日,徐州市丰县一九旬老人孙老汉就打起了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官司,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孙老汉的3个女儿每个月探望老父亲一次,每人每月支付护理费200元,并于判决书生效后3日内出资900元为老人购买一辆残疾人三轮车。

  现年91岁高龄的丰县凤城镇居民孙老汉膝下有1儿3女,儿子48岁,长女56岁,次女44岁,三女35岁。孙老汉的老伴过早离开了他。而后他就一直跟随儿子生活。近年来3个女儿常年不回家看他,令他十分苦恼。2005年4月,精神上异常郁闷的孙老汉走路不小心将腿摔伤,住进了丰县人民医院治疗,躺在了病榻上。这次3个女儿都来探视他了。然而出院后,他的女儿又不来看望他了。生活不能自理的孙老汉整天呆在偌大的屋子里很少见到人。2005年8月3日,在思念与孤独的双重折磨下,孙老汉以生活不能自理、无生活来源、精神难以得到慰藉为由将3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3个女儿“常回家看看”,履行精神上的赡养义务,期盼找回家的温馨和亲情,同时要求3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200元护理费及购买残疾人三轮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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