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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限制“老赖”高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5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震)日前,铜陵市法院出台规定,对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予以限制。市民若发现这些“老赖”违反规定进行高消费,及时向法院举报并经查实的,可以获得一定奖励。

  铜陵市限制“老赖”们进行高消费的内容主要包括:在债务偿还完毕前,不得在高档宾馆、酒楼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轿车或使用高级轿车、购买高档家用电器等消费

品;不得购买住房或对住房进行装修;不得外出旅游、度假;不得送子女或亲友到高额的自费学校学习或出国留学等。铜陵市还针对欠账未还的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情况作出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时,不得为在宾馆、酒楼等场所进行的高档娱乐、消费支付费用;不得为参加高尔夫球等高档消费的健身活动支付费用;不得购买或长期租用高级轿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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