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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敲法律警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5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检察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利益、实施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多项职责,如何加强预防工作,遏制职务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近年来,铜陵市检察院充分利用办案资源,卓有成效地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其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

  从举报线索中抓预防

  举报线索往往隐含着大量的犯罪根源。2000年,铜陵市检察院对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365件举报线索和70件立案案件调研发现,单位“一把手”受到举报的占74.8%%,被立案查处的占立案总数的55.6%%。于是,他们积极向市委建议,加强对“一把手”职务犯罪的预防,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立预防“一把手”职务犯罪的措施,几年下来,“一把手”职务犯罪情况大为改观。2004年,铜陵市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133件,其中举报“一把手”犯罪的线索36件,占受理举报数的27%%,比2000年减少了近50个百分点;立案查处“一把手”犯罪的占立案总数的15%%,比2000年减少了近40个百分点。

  初查中发现隐性问题

  一些初查案件虽然不能构成案件立案查处,但其中存在的隐性问题往往会滋生犯罪。2004年,铜陵市检察院在查结一起利用职务之便,用虚假房屋拆迁证等进行索贿受贿窝案后,又接到群众跟踪举报,反映还有房屋开发公司为非法获取安居房建设用地,以及获取安居房建设权和政府优惠政策,向有关部门行贿。院反贪局和预防部门先后派员初查,详细调查了举报反映的问题,并进行了实地查看和计算,未发现有关人员有贪污、受贿问题。但发现安居房建设中的不公平竞争问题较为严重,且存在职务犯罪隐患,容易造成群众误解,形成不安定因素。于是,他们对2000年以来安居房建设情况全面进行了调查,找出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共商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了职务犯罪隐患。

  以立案查处为契机案件进入立案程序后,发案单位震动较大,最容易与检察机关配合共同推动预防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铜陵市检察院以立案查处为契机,大力在发案单位推行“一案一建议”、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扎实。今年初,铜陵市郊区法院在查处一商厦负责人贪污大案中,发现其之所以能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与该商厦监管不力有关,遂针对性地提出三个方面整改建议。主管单位在接到书面建议后,在很短时间里即加强了财务管理,并在检察机关配合下追回流失的税款40万元,同时防止了巨额货款的流失,并举一反三在全系统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承包责任制和监督制度,彻底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

  主动跟踪热点行业部门

  热点行业部门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铜陵市检察院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加强对这些行业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建筑行业是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热点行业之一,去年下半年,铜陵市检察院联合有关单位对全市建筑市场的执法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联合大检查,对2002年以来全市业已竣工和在建的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的所有工程进行检查,找出了个别施工单位投标不规范、施工和管理混乱、一些中标施工单位在廉洁高效上存在严重问题、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工作透明度不高等问题。之后,铜陵市检察院分门别类地提出预防措施,建立长效的预防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建筑领域和房地产开发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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