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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社会”还有后遗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5:12 时代商报

  山西人屈根存,多年前举家来到大连,因为不符合落户条件,户口一直在原籍。为此,尽管在大连读了8年书,女儿仍不得不回山西参加高考,最后因两地分数线的差异而落榜。为此,屈连根欲起诉相关部门,要求撤销“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这一规定,并认为此规定有悖宪法“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的精神。

  以屈连根女儿的遭遇,笔者联想到今年海南省高考理科状元李洋因被认定为高考移

民而落榜的事件。两件事均因各地高招配额不同而起,因此,仔细研究一下高招配额的来历便显得至关重要。

  据说,高招配额是依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而定的,因此要适当照顾“老少边穷”地区,分数线要适当降一些。这个嘛,谁都能理解,和谐社会,共享发展嘛。然而,为啥北京、天津等大城市的考生也要受照顾呢?这就不免让人有“近水楼台”之疑。既然考生因户籍不同就可以有不同的起跑线,那么,谁不想赢在起跑线上呢?正如一个人撒了一次谎就要不断地说谎话来“圆谎”一样,不公正的高招配额制度引发了一连串的违规事件来“自动纠偏”。对考生来说,你不是要本地户籍吗,那我就千方百计把户口落在本地;对教育管理部门来说,你不是钻政策空子吗,那我就取消你报考的资格。这样一来二去,最后受伤的还是考生。所以,虽然现在问题出现在“神经末梢”,但根源还在制度本身的缺陷。

  改革开放20多年,人们的迁移越来越频繁,而户口藩篱的牵绊也愈加明显。户口者,原本只是为治安管理和粮食供应而设,后来却被捆绑了更多的身份意义,比如,只有本地户口才能享受社会保障,孩子才能在本地上学等等,身份不同,人生际遇自然不同。这种“身份社会”作为过渡形态尚可以理解,但如果成为一成不变的定规便会极大地挫伤“弱势身份”公民的信心。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各地区、各阶层人们融洽相处的社会,而融洽的前提就是——人人拥有平等的权利。但愿,考生能早日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竞争”。

  本报评论员 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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