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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粮食局揪出仨“硕鼠” 共贪污、受贿近30万元的原固始县粮食局局长徐保祝等3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信阳讯原固始县粮食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徐保祝和该局财务股股长陈元海、副股长林峰3人,从2000年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等手段,共贪污、受贿近30万元。日前,徐保祝等三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3年、2年缓刑3年。

  局长变着法儿捞钱

  2002年以来,徐保祝多次利用职权捞取钱财。当年12月底的一天,在徐保祝办公室,林峰将准备的10万元慰问固始籍外出务工人员的慰问金交给徐,徐将其中的18000元据为己有。

  2003年3月,固始县粮食局决定集资兴建办公楼,要求局党委成员和各粮管所所长集资。当年3月16日,徐保祝在未交集资款的情况下,由陈元海安排林峰虚开5万元集资款收据交给徐保祝。怎么填平账目,成了徐保祝的一块心病。2003年夏季的一天,林峰在徐保祝办公室说到集资情况时,徐突然想到前任局长魏兆年在北京跑项目时还剩下10万元,遂决定用这10万元中的5万元来充抵其个人集资款。2004年1月16日,徐保祝安排该局会计刘学豪拿着林峰虚开的5万元集资款收据从该局财务股领回5万元集资款。其中的37000元被徐保祝贪污。

  财务人员变成”硕鼠”

  有了徐保祝这样的老“硕鼠”,自然要养出一窝小“硕鼠”。时任该局党委委员、财务股长的陈元海虽然官小,却掌握着局里的财政大权。

  2001年4月,陈元海从其下属机构徐集粮管所套取5万元公款据为己有。2004年5月,他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法,分三次从该局下属的企业天丰集团收回欠款19万元,除1.9万元被其用于协调工作关系外,余款17.1万元被其据为己有。2002年2月,又分三次以局机关用款的名义,采取欺骗的手段,从其下属机构观堂粮管所共骗取公款21万元。2003年7月,在调整基层粮管所会计时,收受往流粮管所职工何福生现金5000元。除了陈元海,该局另一只小“硕鼠”就是林峰。2000年上半年到2002年间,林峰将自己购买的电脑和摄像机共花费近两万元的发票在固始县粮食局财务上报销。

  三”硕鼠”均被判刑

  徐保祝等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调查核实后,有关部门立即对三人采取了行动。2004年3月徐保祝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逮捕。2004年5月31日,陈元海被刑拘。同年6月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林峰随后也被采取措施。

  法院最后认定,徐保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款37000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非法所得37000元予以没收。陈元海贪污、受贿所得款共22.6万元,数额巨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非法所得22.6万元予以追缴。林峰归案后能主动坦白犯罪事实且赃物被全部收缴,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翁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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