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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万能建多少操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43 华商网-华商报

  ■朱绍华

  山西省沁源县县委宣传部部长杜天云说,鉴于肇事司机所在单位暂无赔偿能力,沁源县委、县政府决定11·14特大交通事故遇难者家属获得432万元赔偿及抚慰金,由沁源县民政部门先行垫付。(11月21日《新京报》)

  432万元的赔偿,这些钱虽不能和逝去的师生的生命相比,但总算可以抚慰其亲人的伤痛。其实,事故发生后,明眼人就不难看出,那个肇事司机就是砸锅卖铁,也无法弥补损失,政府是肯定要出钱买单的。如果这些钱能早点拿出来,它不仅能为这所学校建一个很漂亮的操场,而且还不止建一个,更主要的是那些年轻的生命也不会凋零。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在平时,要是让单位增加一些安全设施,单位总是提出这样那样的困难;有的地方政府在教育投入时,也是能抠就抠,甚至有的危房也是能利用一天就利用一天,而一旦酿成大祸时,就一下子什么钱都有了。学校是这样,工厂是这样,煤矿也是这样,特别是现在的煤矿,有些安全设施是绝对不能缺少的,可有的矿主却心存侥幸,总是能拖一天就拖一天,能糊弄一天就糊弄一天,等到出了祸事,后悔也迟了。

  有些事是本来就能想得到的,有些单位和部门之所以“没有想到”,并不是他们没有钱,没有办法,而是他们安于现状,更主要的还是观念不到位。现在出了大祸,很多地方已经禁止学校把公路当操场,可是光禁有什么用?也要想办法给学生一个活动的地方啊,不让学生上公路,有的可能会上山,有的可能会到田野,要是再出现意外怎么办?

  所以,这些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那就是把一切该办的办好、该花的钱早花。在防患于未然上加大投入,总比出了大祸再拿巨资买单强。想想这432万元,要是早拿出来为学校建操场,哪还会酿成这么大的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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