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要赔偿我很冤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7:53 潇湘晨报 |
在望城县打工的谢文胜打来电话: 11月17日,晚餐我和女儿将从老家带来的一只熏鸡作为菜肴。没想到的是,房东家的狗吃了鸡骨头后,第二天晚上却死了,房东要求我赔偿50元。我觉得很冤,房东的狗死了不该让我赔偿。 事情便这么僵着。我最后拗不过,只好拨打110,请派出所出面解决。派出所了解情况后,认为这是件小事,让当地村委会协调处理。没想到的是,村委会调解的结果也是赔偿50元(其中30元由村委会暂先垫付)。记者常乐实习生王渺尧 讲述 电话:0731-5571188或1605055; 电子邮件:xxcbshequpingtai@sina.com;QQ:121765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