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防保所3责任人被判有罪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8:05 法制日报 |
本网合肥11月22日电 记者李光明 安徽省泗县法院昨天对今年曾轰动全国的“泗县疫苗案”作出一审宣判,侯华锋等三名接种疫苗组织者构成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医院院长兼防保所第一所长周世明、防保所所长侯华锋、负责采购疫苗的防疫员周世凯,于6月16日到17日,未经过县卫生、教育主管部门和大庄镇政府同意,擅自与学校联系,组织数名乡村医生,对该镇17个村19所学校学生接种了甲肝疫苗,共接 种2500多人。17日早晨有学生出现异常反应,轻者头晕、胸闷、四肢乏力,重者呼吸困难、四肢麻木。截至6月25日,泗县已经收治接种疫苗出现异常反应的中小学生121人,其中重症20人,并有一名6岁的小学生在23日下午死亡。法院审理认为,在泗县疫苗事件中,国家专家组已将此事件定性为一起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心因反应,证明了侯华锋、周世明、周世凯的危害行为与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三被告人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据此,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华锋、周世明有期徒刑两年,判处被告人周世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 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