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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失蹄”车主获补偿6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朱勇)刚买了不到3个月的宝马轿车在高速公路上“失蹄”—————两个右侧轮毂同时纵向断裂,轿车瞬间失去控制,幸好司机措施得当才没有酿成惨祸。事后,陈女士将上海凡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德公司)和沈阳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马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车并索赔7万余元。近日,南汇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补偿陈女士经济损失6500元。

  今年1月8日23时许,陈女士的丈夫陈先生等5人驾着宝马车在沪杭高速距上海枫泾出境检查站两公里处,车子突然失去控制,驾驶员立即刹车才未造成伤害。随后,陈先生发现车子右侧两个轮毂出现了纵向断裂、发生变形。

  事发后第3天,凡德公司特约指定的汽车维修企业对轿车做了检查,得出轮毂断裂系“人为造成”结论。

  之后,双方委托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进行检验,结论是:一,两轮毂开裂属外应力作用下引起的快速开裂;二,两轮毂材料中疏松、气孔较多,共晶硅较粗,有针状铁相等影响材料的力学性能,降低了轮毂抗外力冲击性能。鉴定报告出来后,凡德公司仍不承认两只轮毂有质量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陈女士走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监督中心(上海)鉴定报告中的第二点并未明确该因素就是引起在正常情况下行驶的汽车轮毂开裂的原因,故陈女士的主张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考虑到鉴定结论未完全排除轮毂材质的因素,故法院判决两公司补偿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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