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租房不签合同续租惹苦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蔡玲玲)为图省心租房时不续签合同,突然被房东“驱逐”后,青年小汪想起求助平台,但是遗憾地发现自己的大意造成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去年小汪和同学一起合租了一套房子,当时签约半年。合同到期后未再续约,但一直三个月交一次房租,形成了口头约定。如今,房东突然说不租了,要其两周内搬走,但是小汪短时间找不到房子,于是向市民(青少年)信息服务平台咨询这种情况的合法性。

  平台律师表示,房东的做法完全合法。由于双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因此以后双方虽有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但对租赁的期限没有明确的约定,也就形成了不定期的租赁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形成了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而房东现通知你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两周内搬走,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