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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拿坏人更是警察的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11 上海青年报

  >>编者按姜蕾娜女士的来信,从尊重生命的角度谈了对“见义勇为”的一些看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这提示人们,即使是在尽社会责任的时候,也需要注意方式,学会保护自己。

  编辑先生:您好!我是一位美国归国华侨,从小就住在国外,因为先生工作原因,搬回上海,先生是爱尔兰人。

  今天我写此信的主要目的,是想与大家分享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看法。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治与法”是我最喜爱的电视节目,内容有很多是报道市民因捉小偷匪徒而身受重伤甚至丧失生命的事迹,特别是看了那种天人永别的悲痛场面,令人感慨万千,脑中不禁联想到一个问题:这种牺牲,值得吗?

  我觉得社会应该改变看法,应知道某种程度上这是不必要的牺牲。为了一点钱财而不顾生死与对方搏斗———你是否知道对方身上可能怀有利器,你有否想到家里老迈的父母、家庭和孩子?这不是“见义勇为”!要记得,捉拿坏人更应该靠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作为一个好公民,可以尽量提供警方所见所知的线索给警方早日破案,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我记得在美国,每当有人因“自告奋勇”捉人而遇难时,警察局都会公开再三提醒大家这种做法不妥当,要牢记生命是无价的,是宝贵的,尽可能地把案件留给警方去处理,毕竟是邪不胜正,迟早罪犯会捉捕归案。

  到底“见义勇为”的定义是什么?我认为当你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你及时伸出援手———比如有人溺水,病倒街头,火场救人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作为好市民应尽的责任。

  读者姜蕾娜(LAURAOGDEN)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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