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用违法的规则培养守法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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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11 上海青年报 |
每日快评 □雷辉 武汉大学将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尝试“诚信考试”。但是,与高度信任对等的是严格的惩罚机制———当发现无人监考考场中有舞弊行为时,立即停止该 科目的考试,取消该班级所有同学的成绩,对全班同学实行连带责任。(11月22日《半岛都市报》)这种“连坐式”惩罚规则,的确可能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班级观念,学生之间相互监督,免监变得比有人监考更自觉的美丽图景是可以憧憬的。但,再美好的预期也不足以成为一人作弊,株连全班的理由,因为,我们不能用一种违法的规则去培养守法的学生。这种“连坐式”惩罚规则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责任追究的泛化。“诚信考场”中很可能出现一幅图景:一个学生正规规矩矩,勤勤恳恳地考试,却因为另一学生作弊,突然被宣布成绩无效。这将是多大的无辜、冤屈和无奈!显然,学生的正当权益遭到了侵犯,可侵犯他们权益的“连坐式”惩罚规则没有任何权威的政策依据,更没有法律根据,是地地道道的霸王规则。 更可怕的是这种“连坐式”惩罚规则产生反作用。本来,实行连带责任是为了让全班学生,在集体荣誉感的指引下相互监督,但很可能的情况是,全班学生为了集体荣誉感而有意隐瞒同学的舞弊行为。 无数事实证明,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假定人人自私比假定人人是君子要有效得多。而“连坐式”惩罚规则,显然是假定学生都具有集体荣誉感,都能以共同的利益感觉来约束自己行为的。这种君子假定设计出的制度,在多大程度上能遏制考试舞弊,不好做硬性判断。但无论如何,它都是违法的,作为民主观念输出地的大学,岂能用专制违法的规则去培养合法守纪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