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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森”涉嫌诈骗已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34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

  2004年,吉林省鑫森农林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森公司”)租了办公室,在扶余县农村的一片盐碱地上种植树木,开始“造林神话”的宣传,吸引群众投资。然而一年后,公司负责人和600多万巨额造林款没影了,140多人的“造林梦”成了泡影。

  法人代表唐长兴被法警带走,是因为鑫森公司在没有给客户林地办理保险的情况下,不但不退款,反而把客户林地转卖了

  面对客户的质疑,唐长兴无言以对 本报记者 郭亮 摄

  本报讯(记者 广平) 昨天,听说鑫森公司的法人代表唐长兴回到租住的居民楼,投资者纷纷找上门要求退款,但唐对所有客户的答复都是:“公司没钱。”在这种解释下,客户逐一问起公司账目,而唐长兴给出的几种解释更让客户迷惑,为啥公司账户上自始至终也没进过钱?

  公司的糊涂账让客户很迷惑

  唐长兴细数了一下公司账目:“扶余那片林地共1743亩,按照合同,每亩我收850元,所有林地共计收取造林款约140万元。而史铁将林地卖了约600万元,刨除给我的140万,再减去租用时代大厦办公室的费用、给公司员工开工资等各种费用,史铁剩200万左右。”

  听到这种解释,一名王姓客户质疑:“难道开个公司就是收取造林款,就是两个人在分钱吗?”这句话问得唐长兴一时语塞,随后解释:“我的140万元是用于租地、栽树和管护了。”但管护得怎样呢?唐承认自己管护得并不好,还说今年年初树苗就已经有部分死掉了。听到这种说法,客户们更是气愤:“知道树苗都死了,怎么当时还往出卖林地?”对此,唐没有作出解释。

  客户们看到退款不成时,提出报案,而唐说已经在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不必再报案了。随后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了解到,两个月前,唐长兴的确到公安部门报过一次案,但报案的内容并不是公司总经理携款潜逃,而是向警方举报史铁偷税漏税的情况。

  有客户已起诉公司

  如今,客户不再对公司还款和继续造林抱有幻想了,一些客户已到公安部门报案。目前,长春市公安局以涉嫌经济诈骗对此案立案。

  昨天中午,就在唐长兴在租住的居民楼对客户作出解释时,突然进来两名身穿警服的人,他们自称是朝阳区法院的法警,随后将唐带走。

  原来数月前,一名客户要求办理林地保险时,公司没有给他办理。按照合同规定,不办理保险,公司就应当退还客户的造林款,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仅没退款,反而把这个要退款客户的林地事先收回来,并又转卖给另一客户。最终这名要求退款不成的客户只好到法院起诉。《“鑫森”老板和600万造林款哪去了》续(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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