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要“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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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42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据新华社哈尔滨消息,22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水质安全应急预案,规定饮用水每天“体检”两次。 为保证停水供水期间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预案要求,这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每天分上、下午分别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饮用水监测结果。 各级卫生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用水规定,对公共场所、学校等被监督单位的自备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加压供水进行全面监督监测、落实责任制。 同时,加强停水期间的临时供水工具,车辆、容器的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于桶装水、瓶装水及饮料等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生产用水的监督检查工作,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