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期间1月抢3次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48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陈月红 通讯员 刘朝霞黄玉平)曾因抢劫罪被判刑7年,但宁乡朱文杰仍不思悔改,在假释期间,1个月便抢劫3次,并将其中一名摩的司机砍伤。昨天,朱文杰被抓获归案。 2005年10月21日,宁乡历经铺中心派出所接摩的司机张某报案,称当晚被一名乘客持刀抢走摩托车和现金200余元。11月6日和11月12日,摩的司机刘某、彭某报警称被乘客持 刀抢走摩托车。警方通过分析,认定3起抢劫案系同一人所为,遂并案侦查,并很快将在望城县打工的宁乡籍男子朱文杰锁定为抢劫犯罪嫌疑人。昨天下午,民警在望城县高塘岭镇将朱文杰抓获。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查,朱文杰(32岁)历经铺乡人,1999年因抢劫罪被判刑7年,2004年8月假释回家。2005年10月21日,朱以租乘摩的为名,在历经铺乡历经铺村地段,持刀抢走摩的司机张某的摩托和200余元。11月6日,朱在历经铺南太湖村,又持刀抢走刘某一辆摩托车、一台手机及现金20元。11月12日,朱故伎重施,在历经铺香山冲水库抢劫摩的司机彭某,遭彭某反抗,朱便持刀将其砍伤后逃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