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30年前的事故谁来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48 红网-三湘都市报

  

30年前的事故谁来担责

  每次来到丈夫遭遇不幸的水库边,陈爱秀都十分伤心。湘乡市陈爱秀来电反映:她丈夫王康国30年前在修建湘乡市红日水库时触电身亡,当时的红日水库工程指挥部仅出钱购置一副棺材埋葬了事,后未作任何补偿。30年来,她一直在申诉,向事故相关方讨要说法,却一直没有结果。

  施工时触电身亡

  据陈爱秀介绍,她家住湘乡市月山镇金山村(当时称湘乡县月山公社金山大队)。1975年农历9月4日,24岁的王康国在为修建红日水库采石时,因电线占道,在捡开电线时当场触电身亡,身后留下了年迈的父母,才两岁多的长子及仅6个月大的次子。当时正值“文化大革命”中,红日水库工程指挥部出钱弄来一口棺材,在王康国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将其埋葬了事。此后,再也没有任何部门关注过此事。在心灵受到重创的情况下,陈爱秀含辛茹苦地养育儿子,赡养老人。30年来,她一直向上级反应情况,希望有关方面还她一个公道,对因她丈夫的死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依法进行赔偿。

  时间久远难解决

  湘乡市水利局和红日水库负责人表示,他们对陈爱秀的遭遇深表同情,对她提出的要求也很理解,但当时修水库的“业主方”是人民公社,她应去找当地政府要求解决。而月山镇的负责人则说,红日水库归湘乡市水利局管,她应去找市水利局。他们都认为,这是一个时间久远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且类似情况比较多,几十年以前大修农田水利时因公致死致残者不止王康国一人,但都没作出应有的补偿,这类问题很难解决。陈爱秀认为,以前是法制不健全,现在法制健全了,政府还是同一个政府,水库还是同一个水库,不管由谁出面,总应有个政府相关部门来承担以前应承担而一直没有承担的责任。

  文/图 本报记者 周智颖 实习生 冯江 朱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