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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高粱酒”获国家工商总局颁授商标注册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53 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11月22日电(记者余瑛瑞)金门高粱酒于11月21日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准予注册,并获颁授商标注册证。22日下午,金门县和金门酒厂代表在厦禾路571号金门高粱酒厦门卖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宣布了这一消息。

  主持新闻发布会的金门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毅民等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带着几分兴奋和激动。王毅民说,他们十分看好大陆市场,从1999年7月7日开始向国家商

标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属商标局申请“金门高粱酒”商标注册,但由于地名的问题和有台商以“金门王”商标抢注在先等问题,国家商标局曾三度驳回。后在大陆商标评审会的积极协助下,将恶意抢注的“金门王”裁定撤销,又经相关单位共同努力,“金门高粱酒”注册申请案最终获准取得商标注册证。

  王毅民说,由于金门与厦门的地缘和血缘的关系,他们将以厦门为主体加强行销能力,根据发展需要,或发展加盟店,或发展代销商。为了节约成本,金门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有计划在大陆发展外包装的配合生产。

  据了解,金门高粱酒于2004年正式进驻大陆,在厦门设立全资子公司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在大陆已在厦门、福州、泉州各开立一家专卖店,目前正面向全国诚征省市经销商及加盟店。金门高粱酒醇正清香、柔顺净爽、余韵悠长,很受大陆消费者的喜爱,自2004年9月开业至今年9月,短短一年时间就销售金门高粱酒2万多瓶,约合1万多公升,总销售额逾3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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