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回报“钓”得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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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毕征 实习生崔素华 通讯员穗法宣)以80%高额回报为诱饵不怕你不上钩,在别人的矿场挂上自家招牌,不怕你不上当。先后诱骗404名客户“加盟”、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共集资骗得1192万元的“逸之安”公司总经理助理杨寿爵、副经理刘记柏近日分别被广州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15年和13年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2年间,杨寿爵与吴海涛、张兆明等(均另案处理)在广州市成立 中南人武人才培训中心广州经营部(以下简称广州经营部),数月后改注册为广东逸之安商贸有限公司,杨寿爵以“杨志章”的名字任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广州经营部及逸之安公司未经批准,在广州市以客户加盟经销或者合作经营“星岛湖”牌氨基酸“清之饮”等保健品为幌子,以客户每投资3800元或4000元为一份加盟金或运作金,期限为二年,从签约之日起每月可获得经销所产生利润的80%支配权,利润每季度发放一次,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向社会公开集资,引诱大量群众加盟投资。 被告人刘记柏自2002年8月底以假名“刘强”担任逸之安公司的副总经理。刘曾三次带客户到其远房亲戚的青龙瓷土矿参观。在没有和亲戚商量的情况下,刘记柏用大客车载着上年纪的老人到其矿场参观。在参观之前,刘记柏私自将写有“逸之安”公司名字的牌子挂在矿场上,并对客户谎称矿场是其逸之安公司的发展项目。参观完后,刘记柏则将牌子拆掉走人。 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广州经营部、逸之安公司以上述手段先后诱骗404名客户到其租用的多处办公场所签订《加盟协议书》,骗取客户1169万元,除返还被害人239万元外,其余款项被分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