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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腐败“危险源” 构筑廉政“防火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林洪浩通讯员穗纪宣)广州市质监局将廉政的关口前移,实施腐败潜在“危险源”治理系统工程,明确了稽查执法案件处理、监督检查等19个方面的“危险源”,并要求各单位首先把“一把手”的决策权作为一个最大的“危险源”。为构筑起这面廉政“防火墙”,市质监局建立了稽查执法案件三级审理制度,实行“案审分离”,所有党政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制。

  每个岗位都要寻找“危险源”

  市质监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界定”的方法。腐败“危险源”分布在具体的岗位、环节,而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的工作环节繁多,哪些环节易发生问题,一线干部群众最了解。因此,查找“危险源”必须从最基层做起,发动群众。各单位广泛发动群众,从每一个岗位、环节、人员查起,通过自己查、科室查、单位查、自上而下,逐级界定。

  市质监局纪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各单位查找“危险源”的第一手材料,明确了稽查执法案件处理、监督检查、抽样环节、出具检验报告等19个方面的“危险源”。

  打假途中执法人员禁用手机

  针对打假前可能发生个别人通风报信的问题,稽查执法分局首先建立了信息保密制度,规定:打假出发前,假冒伪劣案件的地址、厂名、行政相对人姓名只准负责人掌握,并规定开进途中其他人不得使用手机。

  另外,针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危险源”,建立了稽查执法案件三级审理制度,实行“案审分离”。一个案件先由承办人提出初步的审理意见,较复杂的案件可以提出两种以上的处理方案;再由稽查科全体人员对案件进行讨论,在案件初审意见表上签注自己的意见;之后再提交案审委员会办公室讨论表决。对于涉案货值超过10万元、处罚金额可能超过2万元或者案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案件的处理存在不同意见的,提交案审委员会投票表决。

  部门、岗位之间互相分离

  针对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工作人员有可能由于收取了好处,甚至收受贿赂,而出具虚假报告以帮助企业过关获取不正当利润的“危险源”,各检验机构相应制定了防范制度,纤检所制订了分段检验把关制度,即:将一个产品的检验工作按性质划分业务、检验、出证三个互相独立的系统,在三个独立系统中,又分别设置若干独立单元组,各个单元组再按流程设立若干岗位,使检验工作中的业务咨询、抽样、受理、检验、出证,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互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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