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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何必知左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18 人民网

  “左手做了好事,不应该让右手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最早听到这句话,是在韩国首都首尔的时候,听到这句话,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起了我们国内的一句话“左手握右手”,这“左手握右手”的意思,一是没意思,二是没感觉,就像某些夫妻般。

  韩国人的这句俗话还是震撼了我,说震撼,是一点都不为过的,休怪我浮想联翩,我想到了雷锋。

  在民政部最近公布的“中华慈善奖”名单中,有一位特殊的人物,她就是韩国驻青岛总领事的夫人金金龙女士,金金龙作为一位韩国籍的志愿者,不但积极捐赠款物,还在青岛的一家医院做义工。

  面对记者的采访,金金龙女士不好意思地捂住了脸:“在韩国,做志愿者是司空见惯的事,我早已习惯了”。她又说,这么多人做慈善,做志愿者,却只有我自己登报,太让人惭愧了。

  当一个人“左手做了好事,不应该让右手知道”的时候,是很需要有一点、甚至是全部的、默默的、无私奉献的精神的。

  这一点,我们的国人做到了吗?

  救助一个贫困生,我们要把捐献的“xx元”写在一个大大的牌子上,牌子要越大越好,要高举着,招摇着,要等记者来拍照、来录像。

  向希望小学捐赠图书,要搞一个盛大的仪式,领导要出席,要讲话,要拍照,要录像,孩子们还要在酷暑或者严寒中排队站在操场上,似乎不让人们知道就像没有做过这件事一般。

  …………

  这是左手做了好事,一定要让右手甚至每根发梢都知道的事。

  这样的“义举”目的何在?想必大家已心知肚明。

  向韩国人学学吧,左手做了好事,何必让右手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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