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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内民主实现政治文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54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日报2005-11-23)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与实质是高度的民主政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地位、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核心和灵魂,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党内民主的发展和完善,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着直接而巨大的影响。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

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途径。

  一、发展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1、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内在联系

  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虽然属于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民主,但是它们所遵守的基本民主原则是一致的。如:民主平等原则、多数决定原则等,这种一致性是党内民主同人民民主发生联系的内在依据。

  2、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核心和灵魂,是发展人民民主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党的地位、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党内民主建设在整个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处于核心,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党内民主状况的好坏,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都会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没有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就不会有国家生活的民主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此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的这一使命,要求执政党对党内重大问题上必须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而党内重大问题能够民主决策,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就有了基础,从历史经验看,什么时候党内民主正常活跃,社会主义民主就发展得快而好,什么时候党内民主遭到破坏,社会主义民主必定受挫。

  3、党内民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与前提

  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要求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这些都有赖于党内民主的发展。

  发展党内民主,实际就是要改变党内由少数领导人决定和主宰的局面,实现党员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党内民主生活发展健全,就会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民主意识、监督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同时,执政党内的民主制度建设,引导着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影响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邓小平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也就很难保障。”党内民主制度加强了,必然会带动国家的法治化建设,为依法治国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1、增强全党的民主意识是基础

  党内民主意识(民主精神、民主观念、民主修养)是党内民主的思想基础。党员有了良好的民主意识和修养,党内民主制度化建设才能做到合理和科学,各项民主制度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发展党内民主,必须要在全党范围内加强民主意识的教育和宣传力度,使党内民主深入人心;要大力扫除党内存在的封建专制主义、等级特权思想、奴才主义、帮派思想等封建遗毒;吸收人类民主思想的精华,加强党内民主理论建设。只有切实改善全党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变革旧观念,排除“左”和右的思想干扰,党内民主建设才有可靠的思想保证。

  2、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是根本

  民主集中制的核心是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应该着重对党内民主运行的各个环节在具体制度、程序的制定中有更准确、完备的规定;应使经过党内民主和机制产生的各种决议,选举结果等得到制度化的确认、保障;使党的集中统一应该成为党内民主所形成的统一意志的体现,成为使这种统一意志得到贯彻的组织保证。

  3、加强制度建设是关键健

  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是保障党内民主发展的国本之策。没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就会走向反面。当前要着重加强以下几项制度建设:

  (1)要完善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党员是党内权利的主体,离开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党内民主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必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但在现实中,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党的政策参加讨论权和参与决定权、检举揭发控告权和监督权,往往得不到充分行使并时遭侵犯。因此,必须从有关民主制度上,作出具体的硬性规定,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民主权利的落实,以利于改进和监督党的工作。

  (2)改革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和常委会制度,形成一个责权明确、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科学领导体制,这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环节。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在党的领导体制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党内最根本的领导制度。目前,改革和完善这一制度,需要积极推进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做法,充分发挥党员代表在党内决策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要彻底纠正那种“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现象,按照十六大报告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不断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使党的民主在党的领导体制中得到真正的体现。

  (3)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根据选举的本质特征和党章的规定,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程序,使之合理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党员、党的代表的选举权的真实表达。另外,还应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竞选制,提高选举的透明度。使选举能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意愿,从根本上扭转有关领导人主导的形式性的选举的局面,克服和避免以任命或变相任命、委派代替选举的现象。

  (4)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着重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强化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合理配置权利,以权制权。构造一个当一种权力使用不当、越轨时便会受到其他权力的及时制止与限制的机制,确保领导者手中的权力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作者:刘严):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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