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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业:为慈善事业保驾护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1:02 公益时报

  作为中华慈善总会的法律顾问,周俊业教授可谓是为中国慈善事业“保驾护航”的人,因此对慈善事业的法制环境更有切身体会。他举了一个非常令人痛心的例子:1999年,我国就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捐赠法》。但是,最近有人倒卖捐赠物品,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受理机关居然不知道这种案例可以适用哪些法律。

  周俊业教授介绍,我们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许多都同慈善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合同法、涉及老年权益、妇女权益、未成年人权益、残疾人权益的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救济、优抚福利、财政、税收、海关等法律法规。更有一批法律、法规和政策直接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支持。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审计机关对社会捐赠资金审计实施办法》、《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进口物资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物资监管办法》等。特别是在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向中华慈善总会等五家单位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都直接从法律上对发展慈善事业给予了保护、支持和帮助。

  对涉及慈善事业中的义演、义卖等具体活动,国务院和民政部、文化部等也都发布了具体的条例、规定和办法。

  周教授指出,今后,伴随着慈善项目的增加,汇集财富途径的拓宽,国际交流合作的发展,慈善规模的扩大等,必将涉及更多的法律问题。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发生在慈善领域中的个别不和谐现象,义演不义、善款的来源、善款的使用缺乏规范、甚至违背捐赠者的意愿,引发诉讼,更有的个别人企图打着慈善的旗号谋取私利……发生这些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不完全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周俊业:为慈善事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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