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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空气差 消费者可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3:00 信息时报

  家住白云区的黄小姐最近常去的一家大超市正在边营业边装修。最近几次去超市购物时,里面的轰鸣声让她深感心烦意乱,而且空气中也有股刺鼻的气味,让她感觉眼睛火辣辣的,出现发酸、流泪的情况。到医院检查时,医生表示是吸入过多甲醛所致。

  黄小姐认为,整个超市是一个密闭的空间,由于一半经营,一半装修,有毒气体滞留在有限的空间内,才导致其身体出现不适。

  广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型超市、商场因空间有限、人流量大,机械通风效果不理想,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甲醛、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噪声等。假如消费者逛商场时出现头痛、胸闷、心慌、恶心等不同程度的不适感,则说明已患上由商场内空气污染引起的“商场污染综合症”。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是商家的义务,如果消费者因为环境的问题,遭受经济、人身的损失,商家应予一定的赔偿。

  对此,广州市环境监测站有关专家表示,我国于2002年颁布施行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控制规划》中明确规定,商场、超市等民用建筑在进行验收时必须对室内的空气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其中苯、甲醛、氨、氡、挥发性有毒有害有机物(TZOC)5项指标必须达到国际规定标准,否则建设验收主管部门有权拒绝其通过验收,并责令其整改。建议黄小姐申请卫生部门对该超市的室内环境进行鉴定,以保护自身权益。

  时报记者李鹤鸣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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