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四川将出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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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06: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记者侯林利)国家养老保险改革办法日前已获通过,养老保险“新政”在参保职工待遇方面以及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都将作调整。昨(26)日,记者从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目前四川省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据透露,此次养老保险“新政”主要包括三方面的调整:一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二是统一对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三是改革计发办法。新规规定 ,从2006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由月平均工资的20%变为30%。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低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目前,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由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账户组成,个人账户主要由“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共同组成。在个人账户方面,原来采用的办法是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工资的8%)和单位缴纳的一部分(缴费工资的3%),共计缴费工资的11%全部纳入个人账户,退休时,其累计总额除以120构成个人每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改革后,其纳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将调整为8%,单位缴纳的3%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账户。同时,参保职工享受养老保险时,个人账户总额将不再统一除以120的系数,而是与职工本人的退休年龄等挂钩。 参保职工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实行新的政策后,基础养老金部分将上调,一方面,基础养老金部分将采用职工平均工资乘以30%,比原来增加10%;另一方面,这一部分将与职工个人参保年限挂钩,参保时间越长,乘以的系数越高,待遇也越高。 职工退休后到底能拿到多少养老金,从目前的情况看,这将与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全市职工的平均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年限、退休年龄等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