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推动林果业产业化新疆林果面积人均超过半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7日21:11 人民网

  人民网乌鲁木齐11月26日电记者王慧敏报道:截止目前,新疆林果总面积已达1100万亩。全区城乡居民人均拥有的林果面积已超过了半亩。为使林果业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强势,自治区日前出台措施,着里推动推动林果业走产业化之路。

  新疆具有发展特色林果业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2000年以来,全区林果业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林果面积每年以百万亩以上速度递增,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南疆环塔里木盆地

林果主产区和东疆、北疆若干特色鲜明的林果基地。特色林果业作为新疆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

  但长期以来,销售不畅,加工滞后,影响着果农增收。为使资源优势真正成为经济优势,自治区日前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特色林果业产业化的发展。这些政策包括:支持现有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合并、租赁等形式,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整合,建设林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龙头企业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生产,培育品牌,占领国内外市场;扶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多种媒体和现代手段,加大对林果产品的广告宣传力度,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各地工商、城建、市政等部门对果农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直接进入当地城镇和大中城市销售自产林果产品及加工产品,要减免相关收费。检验检疫、公路、铁路、民航、海关等部门要落实“绿色通道”的政策,对林果产品运输减免有关收费,并主动提供优质、快捷服务,确保快速流通。

  同时,自治区每年拿出500万资金,支持农科院、林科院科技人员到南疆开展科技服务。在原有支持林果业发展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自治区每年再安排1000万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林果良种繁育和实用技术推广等。自治区还决定实行优惠的林果业发展用地、用水政策。鼓励利用荒山荒地发展林果业,土地使用权稳定50年不变,允许依法继承和转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