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有人放火烧了数百亩山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0:00 东南早报

  林业部门:这是合法的山林改造

  □连线记者陈祥木

  昨日,南安市金淘镇深安村一些村民先后致电早报,反映说有人毁了他们村的数百亩山林。

  昨日上午8时许,记者驱车赶往金淘镇深安村。随后,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深安村三溪自然村村后的大贡山。

  村民:有人故意烧山毁林

  记者在大贡山看到,此时的大贡山及相邻的“梅树论”、“翁后”等山脉中,有好大一块山地一片焦黑,山地上的草木绝大部分被火烧毁,只剩下少许光秃秃的树干或树头。

  “这片林山是有人为了种植新的树种而故意放火烧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叶姓村民这样说。

  村民说,由于地处山区,他们仍以山上的杂草及林木中的残枝败叶作为日常的生产、生活燃料。同时,“靠山吃山”的村民平时也是依靠山上的少许果林收入,维持日常的生活开支。“现在林山被毁,山林被砍伐,村民也就没有了以往的收入及燃料”。

  林业站:合法的山林改造

  随后,记者采访了金淘镇林业站站长黄达龙。

  “这片林山是正常、合法的山林改造,村民误解了。”采访中,黄站长说,根据省政府“落实林地经营权,使林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林改”方案要求,与全市各地一样,从2004年开始,金淘镇、深安村陆续对所有的林山及山林进行“林改”。

  深安村村委会决定根据该村实际情况,对该村集体所有的大贡山及相邻的“梅树论”、“翁后”等山脉中,最近两年内先后发生三起大面积“火烧山”事件的林山及山林进行优良改造。先是将在“火烧山”事件中被烧毁的林木全部清理掉,再对这些山地进行平整、施肥等,最后再重新种植有较高经济价值及生长快速、不易发生山火的阔叶型树种。

  经过公开招投标,2005年4月21日,深安村村委会与南安李某正式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20年,承包金为每亩/年6.5元。

  “作为林业管理部门,金淘镇林业站依法履行了职责。”黄达龙介绍,上述合同签订前,金淘镇林业站依法审查了深安村村委会是否有将林山承包出去的资格。结果查明,深安村村委会拥有上述林山的集体所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深安村村委会有将上述林山的承包给个人或集体改造的权利。“之所以村民有误解,主要问题是村委会的解释工作没做好。”

  “深安村村委会的承包手续合法、有效。”昨日下午泉州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郭建全介绍,在此之前,省、市林业部门先后也接到过深安村村民的类似情况反映。省、市林业部门曾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