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明年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0:08 大江网-江西日报

  2006年1月1日开始,《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集中行使城市规划、房产、预拌混凝土、建筑等12大职责。这标志着省城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正式由分散执法转变为集中执法,其中多项政策与房地产密切有关。

  《办法》将对以下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物业管理公司私搭乱建,改变房地产和公用设施用途的;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

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迁人未按规定对拆迁工地设置围挡,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擅自实施拆迁的。

  据悉,对于众人关注的违法建筑问题,市执法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对已竣工或者已投入使用的,公房由市执法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农房、私房由市执法局报房屋所在区政府批准后强制拆除;对正在建设的,由市执法局直接强制拆除。(姚文滨揭秉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