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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岂能如此自污城市脸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0:12 红网

  在天津打工的安徽农民季某,无端被红桥区综合执法队员以“吐痰”为由,强行索取了100元人民币,并只给开了50元的罚款单。他为自己的权益据理力争,却遭到执法队员的言语威胁。而据知情者介绍,在季某被罚款的天津西站地区,每天罚款数量多可达上百起,最少的时候也有10多起,被处罚对象多是外地民工。(见12月6日《天津日报》)

  在报社根据读者的投诉进行曝光后,红桥区综合执法大队迅速做出回应,开除了那

位当事的聘用“协勤”,并决定向季某退还所收的100元。从表面上看,强收罚款只是某位“协勤”的个人行为,执法大队这么处理已经很“够意思”。然而笔者认为,执法队员让没吐痰的游客罚款,给受罚者乃至城市形象带来的影响,绝对很难在短时期内就得到消除,有关部门必须从此事中深刻反省。

  谁都知道,车站地区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加强这些地方的卫生管理,可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对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和游客,给予批评教育乃至一定经济处罚,是大多数城市的通行做法,也是能够被群众所理解的。然而,执法是为了让城市形象更美好,让群众生活更舒畅。如果执法部门一味“以罚代管”,将执法行为异化为创收行为,就无疑走向了执法初衷的反面,让执法对象感觉不那么太“爽”。

  而像季某这样的外地民工,情况还要更为特殊一些。他们刚刚从家乡农村出来,可能一时还不熟悉城市里的规矩,应当给他们最热心的帮助才是。如果他们做出了不文明的行为,只要不是故意为之的,应当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以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为主,减轻或免除对他们的经济处罚。可现在倒好,专门逮着外来人员罚款,还怎么让他们融入城市生活?难道就“宰”外来人员就是为城市挣脸?

  执法人员欺负外来民工老实,随意对他们实施罚款行为,损害的不仅是受罚者的钱袋。试想一下,一位对城市满怀热情的外来人员,刚下车就遇到执法人员的罚款“接待”,甚至是强行进行的敲诈勒索,他会对这个城市的执法部门怎么看,对这个城市的市民和政府怎么看?报道中说,遭遇执法人员野蛮执法的季某,已经“充满遗憾地”离开天津。在笔者看来,执法部门少数“害群之马”的所为,很可能成为他天津记忆中永久的“痰迹”。

  退一步讲,就算执法部门实行“以罚代管”,只要罚得有据罚得公平,被处罚者也是基本能接受的,只是城市少了一些人性化而已。但天津某些执法人员的所作所为,不是执法够不够人性化的问题,而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在罚款数量惊人的天津西站地区,不知有过季某一样遭遇的还有多少,勒索过游客的执法队员还有没有?对于如此自毁城市脸面的现象,是否开除个把“协勤”就能算事?

  (稿源:红网)

  (作者:李清)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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