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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协商合同”获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1:30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日前,全国总工会下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辑,要求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借鉴、学习江苏无锡前洲镇“工资协商合同”的经验,切实维护职工利益,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前洲镇共有企业520多家、2.2万余名职工,其中有外地职工8000多人。从去年起,镇工会与各企业签订职工工资协商合同,在合同条款中,对职工工资的标准、分配的方式具

体化,既便于操作和履约,又便于监督和检查。该合同经劳动部门鉴证,具有法律效力。今年9月,镇工会对全镇520多家企业工资协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连续两年没有发现一家企业有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也无一起劳资纠纷。

  镇工会主席莫国良深有体会地说,“工资协商合同”之所以灵验,主要是职工工资的收入从法律上得到了保证。

  (苏平)

  《华东新闻》(2005年12月07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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