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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眼看着水沟吞没儿子 悲痛欲绝索赔三十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1:50 青岛新闻网

  当彭明国的母亲眼看着儿子一点点地没有了呼救声,沉入水沟时,她哭倒在吞下儿子的水沟边。为替儿子讨说法,她将李沧区北九水街道办事处于家下河村委会和水沟所在学校恒星学院告上法庭。事过一年后,李沧区法院近日做出一审判决,学校赔偿彭家近18万元,学校方面昨天表示,是否上诉他们还在考虑。

  水沟夺走儿子命

  去年2月,23岁的江苏小伙彭明国来到青岛工作,经亲戚介绍,彭明国暂时住进了恒星学院的宿舍里。当月16日早晨6时30分,彭明国起床上班,走到学校北门时突然一脚踏空,落入了一水沟中。彭明国大声呼救,就在不远处的母亲闻声跑来,看到儿子正在漂满了垃圾的水沟里挣扎,她当即趴在地上,伸出双手试图将儿子拽上岸。结果不但没有将自己的儿子救上来,彭明国的母亲反倒也被儿子拖下了水。母子俩的大喊声招来了附近的人,大家七手八脚地将彭母拖上岸,再回头时,彭明国已经被垃圾淹没了,沉到水底没了踪影。

  悲痛母亲索赔37万

  夺走彭明国生命的水沟有的地方深达10多米,彭明国出事当天,沟里不仅积满了水,而且因为平时经常被人倾倒垃圾,水面上也漂浮着厚厚一层杂物,不常经过这里的人根本无法看清垃圾底下是深水沟。彭母认为,水沟在于家下河村村委的规划范围内,该村村委应该是水沟的管理者;另外,这块土地此前已经转让给了恒星学院使用,恒星学院是该地的实际使用者。同时,水沟边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村委和学校都应承担责任。彭母一张诉状将村委和学校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各种损失近37万元。

  法庭上,两被告都表示,水沟不归他们管。法院审理认为,彭明国溺水身亡处的土地的实际管理和使用者都是学校,学校应该对水沟采取措施,因此判定学校负有70%的责任,而彭明国自身负有30%的责任。

  是否上诉学校在考虑

  昨天,记者联系了彭母的代理律师刘律师,她说,彭明国身亡之后,彭母只要一想起儿子死去时挣扎的情景,就无法忍受心里的痛苦,她在将法院的判决结果转告身在江苏的彭母后,对方并没多说什么,只是表示,儿子的死终于有了交代。而昨天记者赶到被告学校时,办公室相关人员指着一片高楼告诉记者,出事以后,学校很快就将水沟填平了,原先的那片土地上已经建起了高楼,而且直到现在他们也仍然认为,彭明国的死与学校无关。但工作人员随后表示,是否上诉,他们还将商量后才能决定。

  于顺 韩继升为您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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