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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企及民营企业家谁最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3:22 深圳特区报

  粤民企及民营企业家谁最优

  100名(家)评选入选名单公示深圳名额占一成

  【本报广州12月6日电】(记者李明通讯员胡燕妮)广东省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100名(家)入选名单今天起开始公示,公示期7天,评选最终结果将于年底揭

晓。公示名单中,深圳名额占11%。

  根据本次评选的规定,民营企业是指自然人出资兴办的企业;自然人出资控股51%以上的企业;以及上述两类企业控股51%以上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参选民营企业须经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在本省范围内依法经营,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再就业类、农业龙头类企业500万元)以上、2003-2004年每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包括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而减免的部分)的科技类、出口创汇类、农业龙头类、扩大再就业类和其它类型企业。

  本次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条件非常严格,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持续发展,经营规模大。2003-2004年连续两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科技类企业、农业龙头类企业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出口创汇类企业年出口创汇在500万美元以上;扩大再就业类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0人以上、且占企业员工总数30%以上;其它类型企业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二是经济效益好,社会贡献大。2003-2004年连续两年实现利润增长10%以上,能积极资助公益事业、参与扶贫救灾、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示范作用,积极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三是守法经营,企业信用好。2003-2004年无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逃税骗税、拖欠员工工资及其它违法违章行为,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含A级)以上。

  入选名单中,分别为优秀民营企业60家,优秀民营企业家40名。从地区分布上看,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所占比例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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