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律师 昨获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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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5: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本报讯(胡眉岩 程兴明 实习记者 杜雯)昨日,市中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女律师遇害案(本报曾作报道)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许进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许当庭表示:“我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许进彬原是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的勤杂工,今年2月被开除。2005年5月18日晚8时许,许进彬来到李晓路的暂住房,要求李帮他重回律师事务所上班,李 晓路一口回绝。当许离开时,二人因为小事发生争执,许一把捂住李晓路的嘴,另一只手死死地掐着她的脖子,导致李当场死亡。为掩盖罪证,许进彬将李晓路的尸体放入主卧卫生间的浴缸内,放水冲洗浸泡,然后在李的屋内寻找财物,盗走了李晓路的手机、数码相机、银行信用卡、身份证、钥匙等物品,逃离现场。随后,许进彬拿着李晓路的银行卡到多家银行取款,但都因为密码有误,没能得逞。第二天凌晨5时,许进彬来到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用抢得的钥匙打开办公室大门,盗走笔记本电脑一台、香烟4条以及小灵通一部,总价值上万元。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许进彬为实施抢劫而杀害李晓路,证据不足,不构成抢劫罪,但许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