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监管税官超出“八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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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5: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袁志忠记者李志华)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对地税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提高地税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海门市检察院与海门市地税局联手,积极开展系统预防,共同加强对地税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对地税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地税干部违法违纪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情况给予扣分扣奖、谈话诫勉、通报批评、待岗,直至党纪和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07日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