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责任不明 七成“车贷执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5: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时下,向银行贷款买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由于时势和收入的变化,很多贷户无法向银行兑现按期还贷的承诺,而银行一般会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昨日,记者在无锡北塘法院交通庭了解到,在该庭受理执行的数百件车贷纠纷案件中,有70%的案子是因为贷户对逾期还贷的制约责任不明,以致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据交通庭的法警介绍,在这70%的车贷执行案件中,很多贷户在付过首期,拿到车

子后,只知道要办理各种手续,但对逾期还贷所要承担的责任却是一概不知。其中,还有一些因贪图一时小利,向外地购车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无缘无故成了逾期还贷的“替罪羊”。

  除因对逾期还贷责任不明而引起车贷执行纠纷外,交通庭的法警说,因车主通讯方式变更而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也很多。而在被执行人明确的案件中,有些有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表示银行未履行告知义务,却要车主承担诉讼费用和接受,法院强制执行的做法难以接受。由此加大了法院执行过程中的难度。

  龚艳芳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07日第三十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