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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淮滨县环保局,新职工上岗前要交2万元风险金,局长称——违规收取风险金只为促进责任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5: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信阳讯“上岗前,让我们交纳高达2万元的风险金,上岗后,每月却只发给我们200元的工资。”昨日,淮滨县环保局的20多名工作人员联名向本报记者反映该局违规收取“风险金”问题。职工们说,截至目前,被逼交纳风险金的单位职工有近30人。

  职工们反映说,早在几年前,县环保局就开始向前来报到的职工收取风险金。2002年起,这种风险金从每人5000元涨到每人1.5万元,随后不久,又迅速涨到每人2万元。不管

是分配到该局的大学毕业生,还是从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复转军人,该局一律要求交纳“风险金”。很多人为了就业、上岗,不得不东挪西借,甚至到银行贷款。但令他们伤心的是,上岗后的一年里,单位却以试用为由,每个月仅仅发给他们200元钱的工资。这个标准和当地的最低生活保证金差不了多少。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淮滨县环保局刘新宇局长。刘局长说,职工们反映的情况属实。作为单位领导,他也知道这个做法违规,但他是想用这个办法约束新录用、调入的职工。因为环保局是个执法部门,怕新来的职工上岗后违规、违纪,让职工交纳风险金,就是促使职工增强责任心、事业心,这些职工离开本单位或者退休后,单位将如数偿还这笔资金。

  针对试用期工资太低的投诉,刘局长说:主要是局里经费紧张,人多钱少。记者询问,如果职工交纳风险金后,出现损坏单位利益、败坏单位形象的行为,环保局是否扣除风险金。刘局长说:不与风险金发生任何联系。

  “那么,有什么必要交纳这笔让职工倍感压力的资金?”记者问。刘局长说:“只是为了增强职工的责任心。”

  对此,被征收了风险金的职工们表示,既然有无责任心与风险金没有关系,还有什么必要交纳风险金?职工们不理解。

  □首席记者何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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