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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起“防火墙”建立“隔离带”——洛龙区法官8小时外有了“紧箍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7:5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不久前一天中午,某饭店门口地上散落了一些百元大钞,多人从此经过,以为是假钞或是有人在搞恶作剧都未理会。洛龙区法院法官刘华走到跟前捡起后数了一下共18张,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遂将现金如数交给110民警。

  这只是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法官在8小时之外,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其中一例。

  洛龙区法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从完善法官“8小时之外”管理入手,规范法官行为,逐步形成以制度管理为保障,自律家庭为防线,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格局,有力地促进了预防法官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为了加强对法官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树立法官良好形象,洛龙区法院从三个方面着手,确保法官不触高压线。一是根据《法官法》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洛龙区法院法官“8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该规定包括11个方面,涵盖了法官业余时间的“生活圈”、“社交圈”、“活动圈”。从小事抓起,从“嘴”上抓起,要求干警一日三餐,除去外出办案,均要回家就餐,一律不准接受当事人宴请,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二是建立家庭协同监督制度。由该院妇联负责人牵头,定期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诫勉,防患于未然。同时号召干警家属“多吹枕边廉洁风,争当法官贤内助”,替法院党组看好“后院”。三是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加强内外监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专门的检查小组通过随时抽查一些娱乐场所,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向乡镇、人大、政协、村(居)委会及部分当事人发送“征求意见表”,定期回访执法廉政监督员,及时掌握干警的8小时外活动情况,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一次提出批评,二次全院通报,并记入法官廉政档案。⑩6高书峰张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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