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建设费到底该谁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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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7: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张刚)市中工商局宿舍正常烧锅炉供暖6年了,可突然又要改造管道加入集中供暖,非工商系统的32户居民被要求交管网建设费,因与开发商的协调至今未能达成一致,这些居民不知如何是好。 今天中午,记者赶到英雄山路市中工商局宿舍,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这个小区是市中区工商局宿舍,其中100户居民是市中工商系统职工,其他32户是由三庆置业公 司、山东航发房地产公司卖给非工商系统的居民,属散户。1999年,他从三庆置业开发公司购买了这套房屋,当时开发商承诺有双气供应。为了保证购房后正常供暖供气、供电,在公证部门公证下,他还让三庆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售后的水、电、暖、气等正常供应。李先生说,这些散户买了房子入住后才发现所谓的“集中供暖”,是由小区自己烧燃气锅炉,按济南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市中区工商局交取暖费。但在今年10月份,市中区工商局在小区门口贴出了一纸通告,在通告中称:因燃气供应不足,经局办公会和住户商量决定加入市集中供热网,需要交纳每平方米78元的管网建设费。 通告贴出后,让32户居民感到很为难也很不理解,当初在买房时开发商承诺有暖气供应,暖气管网建设费已包含在购房款里了,为何现在又要让他们交纳管网建设费?为此这些居民分别找当初买房时的开发商三庆置业和山东航发房地产公司协商。但截至现在已经一个月了,开发商仍没给他们一个答复。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山东航发房地产公司的张经理,在外地出差的张经理称,这个小区开发了已经6年了,对当初的一些协议他不是很清楚。张经理随后又表示,市中区工商局要改造管网,他们也很难协调,建议居民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让法院裁定。 小区居民王女士表示,小区改造管网,开发商应该出面协调,而且管网建设费用也应由开发商来拿。但现在天气这样冷,开发商应该先想办法给居民供上暖,然后再坐下来和居民一起协商如何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