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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监测结果:腌熏制品合格率为7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8:0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专电(记者孙玉波)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北京、安徽、贵州、山西、甘肃等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北京、蚌埠、马鞍山等12个地方的79家经销单位销售的腌熏制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检测抽取190组样品,9个项目。品种包括熏烤火腿、腊肉、腊肠、烤鸭、咸肉等。经检测,合格率为70%。

  本次腌熏制品质量监测发现的问题较多。一是添加剂超标严重。监测中,发现30组样

品添加剂含量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52.6%。添加剂超标主要表现为苯甲酸、山梨酸、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含量超标。

  二是酸价不合格。本次监测发现13组样品酸价不合格。酸价是衡量含油脂食品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通过酸价可以反映出脂肪氧化酸败的程度。

  三是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本次监测中,有5组腌熏制品检测出大肠菌群或菌落总数含量超标,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是食品被污染程度即清洁状态的标准。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条件管理不严格,以及经销单位对食品储藏环境控制存在问题。

  四是标签问题多。本次监测发现9组样品标签不规范。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在食品标签中强制标示的内容有:产品名称、净含量、质量等级、执行标准号、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企业名称、地址。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在配料表中应标示具体的名称,而本次监测发现有不少腌熏制品在标签配料表中缺少此项。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腌熏制品时,应尽量到一些大商场或超市去购买那些大型和知名企业生产的商品。注意标签上标注的信息,重点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经销单位的储存环境是否满足产品包装上明示的储存条件,比如有的腌熏制品需要在冷藏条件下销售,购买时消费者一定要看清储存环境要求。如果发现有漏气或胀袋、有霉点、有异味(腐酸味或哈喇味)、质地发粘带滑、酸败变质等现象,请勿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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