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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办事都要规范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8:58 检察日报

  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把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机制长效化有机结合,努力构建案件质量管理、干警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化的管案、管人、管事新模式,促进了公正执法目标的实现。

  1.以公正执法为核心,构建案件质量管理体系。(1)以内部规范化的流程管理为基础,建立检察业务标准化新机制。建立合理规范的操作流程,细化岗位要求和责任,从

受理群众举报、立案侦查、审查批捕至审查起诉等各个办案环节,都有章可循,减少办案中的随意性。(2)强化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建立检察业务监督管理新机制。如设立专门机构,由监察室和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案件进行专门监督考核;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执法的内部监督制约。(3)开展案件复查、考评和调研,建立检察业务考评反馈新机制。如坚持对所有案件质量逐一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预警制度,重点关注不捕不诉、无罪判决、撤案撤诉等案件的动态发展状况,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2.以规范目标考核为依托,构建干警考核评价管理体系。(1)健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类检察人员的职权、职责、目标加以规范,逐步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使各类人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行使检察职能。(2)完善评估考核制度。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抓住公开、定期和点评几个关键环节,实行全员考核,实绩量化;强化督促检查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为江西省高安市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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