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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不慎伤人命 赔偿七万还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8:59 检察日报

  被告人雍学松在倒车过程中不注意观察,致一名儿童被轧伤后不治身亡。11月30日,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雍学松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7月12日傍晚,雍学松驾驶一辆三轮车,在没有察明周围情况,确认可以安全倒车的情况下,在马路上倒车,将车后玩耍的儿童轧伤。因伤势过重,该儿童在送医院救治途中死亡。

  事故发生后,雍学松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陈述事故经过,并与死者父亲达成赔偿7.2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雍学松在案发后能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且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遂从轻作出判决。(孙国庭 吴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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