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法律吃了亏 父亲带儿学交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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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8:59 检察日报 |
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交警大队绿荫中队来了两位特殊客人,中队干警将他们领进中队宣传办公室,二人一边阅览交通法规书籍,一边喃喃自语:如果早有点交通法律常识,我们就不会吃这样的大亏了。 来者是父子俩,姓李,容县杨梅镇人。儿子小李原在广东省东莞市一家工厂打工。今年10月,他驾驶摩托车外出办事,行车途中被后面行驶的四轮车追尾相撞,事故造成他 的摩托车严重损坏,人也受伤,而对方的四轮车只是轻微损坏。事后,对方仗着自己是当地人,硬向他索赔2000元,并且说只能将事故“私了”,不能报警。慑于对方的淫威,小李乖乖地拿出2000元,赔完钱后也没有记下对方的车牌号码及姓名、地址。当时他天真地认为这样才能“破财消灾”。前两天他从东莞回家说起此事,他的父亲听后觉得很窝囊,最后父子二人商议到交警中队学点交通法律常识,于是出现了开头所说的一幕。(黄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