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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届优秀民企和企业家年底揭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9:06 南方日报

  省第二届优秀民企和企业家年底揭晓

  入选名单今日公布公示7天

  本报讯(记者/刘茜通讯员/胡燕妮)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广东省第二届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入选名单今日起开始公示,公示期7天。本届评选的初选优秀民营企业

按100家确定,经过半年多的评选,评选工作小组今日公布了入选名单,并将于年底最后揭晓。

  据悉,两年一届的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是由省政府组织,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工商联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记者从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本次优秀民营企业评选条件非常严格,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持续发展,经营规模大。2003-2004年连续两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科技类企业、农业龙头类企业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出口创汇类企业年出口创汇在500万美元以上;扩大再就业类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0人以上、且占企业员工总数30%以上;其它类型企业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二是经济效益好,社会贡献大。2003-2004年连续两年实现利润增长10%以上,能积极资助公益事业、参与扶贫救灾、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起到示范作用,积极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三是守法经营,企业信用好。2003-2004年无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逃税骗税、拖欠员工工资及其它违法违章行为,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含A级)以上。

  截至9月中旬,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共收到各市上报推荐的148家候选企业材料,经过评选小组成员单位的严格筛选,并结合新开发的自动化计分、统计软件,最后确定了100名入选名单。其中,优秀民营企业60家,优秀民营企业家40名。其中出口创汇类占16%,科技类占36%,农业龙头类占11%,再就业类占6%,其它类31%。从地区分布上看,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所占比例较大。广州占14%,深圳占11%,佛山占10%,东莞占7%,中山占6%。

  入选名单见A05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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